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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整理图书”应该如何区分类别

  2001年下半年,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把编纂出版《新中国古籍整理图书总录》(1949.10― 2002.10)的事提上了议事日程。经过反复论证和将近一年的筹备,在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后,编纂工作已于今年5月全面铺开。目前编纂工作正在继续进行,大约到明年初可望结稿。我从一开始就有幸参与了这个项目的筹划工作,在拟定体例和区分类目的过程中,深感兹事体大,而其中所涉及的诸多学术问题,迄今亦鲜有人作过认真研究。如果我们希望《总录》能够达到体例完善、著录准确、收录赅备、类目精当的要求,则需要在古籍目录的编纂学方面进行一些开拓性研究,遵循与时俱时、不断创新的精神,敢于站在时代的高度去标新立异。


  当我们本着这一想法开展工作以后,又发现许多问题远比我们预想的还要困难。诸如“古籍”与“古籍整理”的范畴问题,各种古籍整理方式的学术规范问题等等,我们目前尚未看到有统一的权威性论断。单就书目的编制现状来说,按说各家出版社均有自己的本版书目录,甚至每年还要编制一个年度的图书征订书目。这项工作本应属于出版社的家常便饭,做起来总该符合学术规范头头是道才是。可惜在读过几家专业古籍社的书目之后,我们却发现它们的著录也好,分类也好,大多各自为政,五花八门,缺乏必要的一致性,从中无法清晰地看出彼此共同遵守的学术规范。当然,内中亦有力图按目录学准则办事的用心之作,在图书分类学上下过一些工夫,但可能是受到本社出书品种和数量的制约,其类目的定名和分合都做得十分随意,因而也就显得比较粗疏。这样的书目,请恕我直言,它的学术含金量是让人不敢恭维的。


  正由于上面的缘故,当我们要为《新中国古籍整理图书总录》的体例和类目寻求借鉴时,确实感到没有一个体例完整的成功的先例可循。当然,书目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即便完全按照出版时间逐年编次,也不失为一种好的做法。然而只要可资著录的图书数量一多,在同一个年份中,不同性质的图书势必还是要适当加以分类,否则眉毛胡子一把抓,必然会给人以杂乱无章之感。何况目录学家章学诚早就说过这样的话:“盖部次流别,申明大道,叙列九流百氏之学,使之绳贯珠联,无少缺逸,欲人即类求书,因书究学。”(《校雠通义•互著第三》)所谓“即类求书”和“因书究学”,是说可以通过书目的分类找到欲找的书,并可以根据其书所在的类别去研究相关的学问。因此,编制大型的书目是非分类不可的。只有编制分类目录,才能便利读者检索欲求之书,并可为当今的学术研究梳理脉络。


  有鉴于此,《新中国古籍整理图书总录》乃决意编成一部实用性很强的分类书目,设定它在体例上的最大特点,就是以学术类别为纲,以出书时间为纬,做到纲举目张,时序井然。在此之前,国务院古籍小组也曾主持编纂过几种古籍整理图书目录,它们要么所收的图书较少,要么体例尚欠周密,都难以和这次要为新中国五十年的古籍整理图书编制总书目的构想相比拟。这次因为规模巨大,所收录的图书品类繁多,对编纂体例也相应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编纂如此大型的古籍整理图书分类目录,应该说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发凡起例,一切都要从头做起,其繁难程度是显而易见的。内中最紧要也是最让人感到头痛的事,首先是怎样制定一个既符合目录学规范,又符合古籍整理工作实际的类目框架。为了制定这样一个类目框架,我们一方面出入于古今书目之间,一方面深入研究历届古籍小组所制定的古籍整理规划,几经斟酌取舍,最后才形成了现在这样一种初步的构想。我们在拟定类目期间遇到了许多问题,现在有些已找到合适的解决办法,有些仍需要做进一步思考,不论怎样总算曾有过通盘的考虑,在一些问题上也有了一些粗浅的体会。下面我想就《总录》如何区分类目而涉及的几个理论问题,简要谈一谈思考的过程和结果,以便向大家请教。


  一、“古籍整理图书”的涵义


  要说清“古籍整理图书”应当如何区分类别的问题,我认为必须从观念上先分清什么是“古籍”,什么是“古籍整理”,什么是“古籍整理工作”。当我们说到我国的现存“古籍”时,自然是指古人的著述文本,而说到“古籍整理图书”时,则当是指今人对“古籍”进行加工而派生出的各种成果,两者显然不是同一个概念。先有“古籍”,然后才有“古籍整理工作”。有了“古籍整理工作”,然后才有“古籍整理图书”。“古籍整理图书”是“古籍”的衍生物,也是“古籍整理工作”的直观体现。这样说似乎有些咬文嚼字,其实不然。作为古籍整理学的专用术语,“古籍”,“古籍整理图书”,它们在理论上确乎是各有界域、泾渭分明的。


  我曾总结过目前学术界关于“中国古籍”的定义,认为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即:(1)1911年辛亥革命以前编撰出版的图书;(2)1911年以后至1919年“五四”运动以前编撰出版,凡内容涉及古代学术文化,采用传统著述方式,并具有古典装帧形式的图书;(3)以少数民族文字编撰出版的古籍图书;(4)外国人在古代中国编撰出版的与中国思想学术有密切关系的著译图书。贯穿于这四个方面的一条基本原则,无疑就是时间的下限。按照历史学家对中国历史的分期,1911年以前属于古代,此后则为现代(晚清鸦片战争以后“五四”运动以前亦称近代,此不详论)。而按照哲学史家对中国文化思想史的分期, 1919年的“五四”运动是新旧文化的分水岭,同时也是中国学术史的界标,此前属于传统学术,此后则为现代学术。1911年至1919年是一个短暂的过渡期,1919年是真正的转折点,这样来认识中国历史、中国思想史、中国文化史和中国学术史的发展进程,恐怕是无可争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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