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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卷

手卷

手卷的形式源自古籍,春秋迄汉所盛行的简策,就是把写有文字的竹木片,先以绳带穿连,再编成可以收卷的横长条形。东汉以后,纸绢的使用虽逐渐普遍,但仍然沿袭简策的作法,裱成手卷。所以,在唐代以前,卷一直是主要的装裱形式。书画手卷的横展形式,是在末端粘裹一支木棍,藉此为轴心,以利舒卷。其前端,以天杆将表绫撑起,杆上附有带子及别子,作为卷收后系绑与固定之用。卷的背面近天杆处,表有包首,具装饰及保护的作用。包首上附有题签,让人毋须展卷,便先知晓此卷的名目。原本古书画的题签,多裱在卷内,卷首的天头很短;元明以后,题签渐由卷内移往卷外,卷内天头始加长,因而发展出引首,形制更趋完备。引首多以篆隶体书画写名或赞辞,引首后即为画心,短者几十厘米,长者有数百以至逾千厘米者。手卷的纵高,一般在30厘米左右,若有高逾五六十厘米者,就可称之为高头大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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