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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文物建筑被出租当商铺 是否合理合法

发布日期:2017-04-27    来源:楚天金报    责任编辑:钿钿    阅读:1324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中华收藏网讯】昨日,读者张先生致电本报称,在武昌临江大道蓝湾俊园小区内,有一栋悬挂文物保护标牌的古建筑(如图),目前被出租给商户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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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介绍,该建筑为1915年建成的一个钟楼,不知何时对外出租,周边居民平时无法进入游览。昨日下午,记者在蓝湾俊园小区看到,张先生所说的古建筑为武昌第一纱厂办公楼旧址,包括一个钟楼和3层办公楼,办公楼石柱上悬挂着武昌区文体旅游广电局201312月设立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标牌。

办公楼承租方负责人闫女士说,该办公楼属建工集团所有,几年前公司老板将其承租,花近3年时间修缮,用来办公益艺术展览。“虽是免费参观,但需在微信公众号预约,临时来客无法进场,误会可能由此产生。”闫女士解释说,修缮装修和展览均不存在损坏文物现象。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能否对外出租?昨日,武昌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工作人员表示,将就此调查后再作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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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楚天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