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收藏网 收藏资讯
我要投稿

盐钞

盐钞

盐引定义
  盐引本是封建政权的财源,但而当政者“上下挥霍无度,便掠之于民;民变在即,既掠之于商。”
  盐引又称“盐钞”,是宋代的取盐凭证,“引”是指有价证券,还可以作为“代币”流通。据《宋史·通货志》,“盐引每张,领盐116.5斤,价6贯。”
盐引由来
  盐引是历史最为悠久的“复杂货币”,它一身兼具“债”与“仓单”的所有性质与相关的“交易”特征。盐引有价,因为盐业的买卖与运输,都不能没有盐引。盐引的用法关键在于如果商户合法贩盐,就必须先向官府购得盐引。每“引”一号,分前后两卷,盖印后从中间分成两份,后卷给商人的,称为“引纸”,前卷存根称为“引根”。
  盐业专卖就是国家实行垄断经营。这种做法始于春秋时的齐国,始作俑者是管仲,但到秦朝和西汉初年,盐业专卖实际上是废除了。汉武帝想增强国力征服匈奴,于是采用大盐商东郭威阳的意见,从元狩四年(公元前118年)起在全国实行盐业官卖制度。在产盐的28郡和36县设置盐官(均由原来的盐商担任),招募百姓由政府提供“牢盆”(煎盐之锅)等工具制盐,成品盐由政府定价收购、设官贩运,实行专卖。
  唐肃宗宝应六年,盐业进行了“改革”,政府把生产和零售权都交给商人,政府只控制批发这一环节。宋代之后又逐渐形成了“盐引制”,即商人花钱购买盐引。到了明代,由于边关缺粮,执行“开中法--盐引代币”∶盐商们需要送运粮食到边关,再从各个封疆大吏的手中换取他们手中的盐引。事实上,不同朝代盐引的“引法”并不完全相同,由此形成了财富的集中或者分散。
明代盐引
  按明代的“纲盐制”∶持有盐引的商人按地区分为10个纲,每纲盐引为20万引,每引折盐300斤,或银六钱四厘,称为“窝本”,另税银三两,公使(运输)银三两。以“圣德超千古,皇风廓九围”命名,未入纲者,无权经营盐业。《明史·盐政议》指出,当时的盐业内资本非常集中,“在广陵者不啻三千万两,每年子息可生九百万两。”这还不算“私盐”的交易额。
  要知道,明王朝每年全国的税收总额平均不过“一千万两”。盐引“一本万利”的重要作用可见一斑。
  明朝时期,如果想要合法贩盐,商人必须先向政府取得盐引。商人凭盐引到盐场支盐,又到指定销盐区卖盐。
  盐引引来商屯的明代开中法
  明代鼓励商人输运粮食到边塞换取盐引,给予贩盐专利的制度。又称开中。开中之制系沿袭宋、元制度,但明代多于边地开中,以吸引商人运粮到边防,充实边境军粮储备。
  洪武四年(1371)制定中盐例,根据里程远近,一至五石粮食可向政府换取一小引(二百斤)盐引。此例以后随形势变化、米价高低而不断有所变动。开中法大致分为报中、守支、市易三步。报中是盐商按照明政府的招商榜文所要求的,把粮食运到指定的边防地区粮仓,向政府换取盐引;守支是盐商换取盐引后,凭盐引到指定的盐场守候支盐;市易是盐商把得到的盐运到指定的地区销售。盐商们因为长途运输粮食的耗费巨大,曾在各边雇佣劳动力开垦田地,生产粮食,就地入仓换取盐引,便于更多地获利。因这种形式的屯田是由商人经营的,故又称商屯。
  明初商屯东到辽东,北到宣大,西到甘肃,南到交址,各处都有,其兴盛对边防军粮储备以及开发边疆地区有一定作用。根据明朝政府的需要,除用粮米换取盐引之外,有时也可用布绢、银钱、马匹等换取,但以粮换取是主要形式。宪宗成化年间停止各边开中法,令盐商于户部、运司纳粮换取盐引。当时,随着统治阶级的日益腐败,皇室、宦官、贵族、官僚们见持有盐引有利可图,纷纷奏讨盐引,转卖于盐商,从中牟利。这一现象被称为“占窝”。这种现象愈演愈烈,破坏了开中制度,也严重影响了政府的财政收入,改革盐法以弥补国家的财政收入已势在必行。孝宗弘治时,叶淇为户部尚书,改旧制为商人以银代米,交纳于运司,解至太仓,再分给各边,每引盐输银三四钱不等,致太仓银多至百余万,国家的财政收入骤增。因此边地盐商大都举家内迁,商屯迅速破坏,边军粮食储备也因此大减。明世宗时,杨一清又请召集商人开中,实行商屯。后经多人奏请,穆宗于隆庆二年(1568)以庞尚鹏为右佥都御史,管理盐政、屯田,督办九边屯务,他与陕西三边总督王崇古详细规划在边地推行屯田开中,但因此制败坏日久,已难收得实效。
清代盐引
  到了清代,盐引的地位变得更加重要。乾隆六次下江南,接见过当时的“八大盐商”,仅在扬州一地,徽州盐商的资本就相当于当时国库存银的一大半。盐商为什么如此有钱?并不是因为他们垄断着全国的盐业市场,而是由于盐引的存在。
  据《清朝野史大观》:“乾嘉间,扬州盐商豪侈甲天下,百万以下者,谓之小商”,百万家产还是“小商”。乾隆三十年,乾隆皇帝南巡至扬州,扬州盐商花几十万两白银为他修建行宫,又修葺大虹园(今称瘦西湖),供其玩赏。一日乾隆游湖,曾对“边上的人”感叹:“盐商之财力伟哉!”(《高宗南巡遗事五则》)
  可惜的是,时间仅仅过了3年,即乾隆三十三年,新任“盐政”查账,发现在他之前的二十年里,“盐政”的宫吏们私自“超发”盐引,从中克扣、提留“引银”竟达一千多万两。乾隆大怒,许多官吏和徽州大盐商都被抓捕至北京问罪,其中包括纪晓岚等知名“要员”(纪因此受到牵连,而被发配新疆)。这就是著名的“两淮盐引案”。
  “两淮盐引案”为“纲盐盐引”的没落埋下了伏笔,但真正的改革是在70年以后,即清道光十二年,清政府为了消除盐业“引商”们的暴利进而改革《盐法》,改“纲盐制”为“票盐制”,对持有盐引“窝本”的庄家与大户课以“重税”,新式盐引被称为“盐票”,价格随行就市,以此打破盐业的垄断与专营。
  票盐制的利害之处并不是取消了盐引和引商对盐引的垄断,而是取消了行盐地界,即“引岸”(也称“赴岸”)限制,“招贩行票,在局纳课,买盐领票,直运赴岸,较商运简捷。不论资本多寡,皆可量力运行,去来自便”。
  票盐制虽然保留了各种盐引的手续,如“行盐”等等旧规,但盐票可以“越界竞争”,“官督商销” (《清史稿·食货志》),该政策实行以后,盐价“暴跌”,“楚西各岸,盐价骤贱,民众为之欢声雷动。”显见的效果是“打压盐价”,作为“庄家”的大户盐商纷纷“崩盘”。
  当时各种著作之中都曾记载过此次“盐改”的台前幕后——“上下挥霍无度,便掠之于民;民变在即,既掠之于商”(梁启超:《淮盐平议》)、“由是群(盐)商大困”、“盐商顿变贫户”。
  盐商们交不起朝廷规定的重税,又没生意可做,于是家产被“抄”;屋舍园林,一律“罚没”;家族子孙,流离失所,甚至外出乞讨。“金满箱,银满箱,转眼乞丐人皆谤”(《红楼梦》语),正是当时十分真实的写照。

    上一篇:延环钱
    下一篇:厌胜钱
    推荐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