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天 庞薰琹 绢本
展品名: | 飞天 庞薰琹 绢本 |
尺寸: | 38×40.5厘米 |
起拍价: | HKD 100,000-140,000元 |
成交价: | 95,600元 |
拍卖公司: | 佳士得香港有限公司 |
时间: | 2011-07-04 00:00:00 |
备注: | 钤印:庞薰琹 签名:庞薰琹 “飞天”是画在绢本上的勾勒淡染作品。家父所画唐人舞蹈是他独有技法之一绝。作品多半画于1942年至1946年,即38年岁至40岁之间,这是他绘画生涯非常成熟的高峰时间,每日作画六小时以上,从不见客(包括家人在内)而独自关在房内或阁楼间作画。 “唐人舞蹈”作品,他一生只有三十幅左右,此类作品几乎全部由我母亲作模特儿。作画先画人体草稿,解决动态,脸、手,但不画衣服草稿。衣服、衣纹、飘带全是在用笔笔勾勒时,自由地一气呵成,倘若小有败笔即弃之。只因我当时年幼而不知父亲到底丢弃多少不满之作才留下这几十幅作品。在几十幅中最为精采的乃是纯勾勒的一本册页(后改裱单页),共十几余幅精品,是送给我母亲生日之礼物,家父本人极为得意。家父之所以取材唐人舞蹈用勾勒方式作画,以我浅见,一则是他曾于1939年在昆明研究历代服饰纹样,同时任中央博物馆研究员,研究西南少数民族民间工艺,接触汉、唐文物考察纹样,其中对歌舞、杂技、飞天纹样造型深受感动与启发。二则是他本人对用线条特别感兴趣,曾多次表示:画速写不学盎格尔不可,他欣赏那种不依靠明暗手法的准确线条本身的美和说服力。在法国他用毛笔画过偏野兽派风格的单线人体素描。唐人舞蹈作品更是他以中国人的情感和勾勒功力发扬了线条的美,使他手上的线条登峰造极而津津有味。“苗族少女”作品大约在1942年至1944年间画于四川成都。“苗女”也是家父作画相当多的题材,有油画、绢本、纸本、水彩画、白描勾勒等等。注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与服饰之描写,人物朴素而清秀。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许多艺术家在描写不发达民族时,潜意识中往往带有画家本人文明的优越感和以旁观者的姿态纯客观主义地描写表面现象,多半描写愚味、丑陋、无知、原始、低下,同情怜悯多于赞美歌颂和情感。家父笔下的苗女是婵娟、娇娆的美女,除了感受到朴素美之外,那些精巧的服饰令人感到少数民族本身的智慧与文化,他们的生活充满艺术化的美。其实我幼年见过家父许许多多有关苗族资料,包括大量珍贵照片,但是统统没有家父所画出来的人物美。他画的画,来源于生活又大大不同于生活。画人物也是如此,他并不认为照像式的写实性就是生活的真实性,真实性要包括自己感性的真实性。--庞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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