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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夏黑釉剔刻鹿衔莲花铭文钵

西夏黑釉剔刻鹿衔莲花铭文钵

器高21.5cm,口径14.5cm,底径12cm,广口圆唇,丰肩鼓腹,内圈足,露胎泛灰,胎体厚重坚硬,器内通体施釉,外釉露底。整器以三个圈带纹饰区组成,上部圈带纹饰以剔刻鹿衔莲花纹构成主体,鹿作为瑞兽,在汉语中“鹿”和“禄”又谐音,而莲作为佛教“圣花”,代表“净土”、象征“纯洁”、寓意“吉祥”,表征清廉洁白、出污泥而不染;中部圈带纹饰,剔刻祥云锦纹,云为神仙所乘,也代表了天,又是润泽万物的雨之源,与上部圈带纹饰构成了“祥云连(莲)禄(鹿),前(天)程(乘)得禄(鹿)的寓意;下部圈带纹饰以素胎剔刻西夏文两字。整器圆润而浑厚,饱满而硕大,形神而相宜。
钵为佛教用具,曾是僧尼常持道具,代表了清净,象征修道者的人格。带有西夏铭文的钵,也是西夏瓷器中的特殊器型,在已知整残器中仅见其唯一。
“钵”是梵语“钵多罗”的省称,又称“应法器”、“应量器”、“钵盂”。在佛教律制上,“钵”有“体、色、量”三事相应。其一,它的“体”质只准使用“瓦、铁”塑铸,不得使用“金、银、铜、琉璃、摩尼、白蜡、木、石”等,故钵体质粗;其二,它的“色”彩四分律限为黑赤两色,五分律限为黑、赤、灰色,不准熏染他色,故钵以灰黑色为主,其令不起染心;其三,它的容“量”四分律规定:“大者可受三斗,小者可受半斗,中者比量可知”——因为持“钵”者以应受他人的饮食,故应量而食,含有少欲知足之意,所以又被称为“应法器”,又因其体积大小的不同,若恰如持用者的食量,又被称为“应量器”。
“钵”的形状,呈矮盂形,腰部凸出、钵口、底向中心收宿,直径比腰小,这一造型可“应量”不易溢出,又能保温。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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