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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藏家李巍名誉侵权案终获胜诉判决

发布日期:2018-09-13    来源:京都律师    责任编辑:钿钿    阅读:1512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中华收藏网讯】近日,由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田文昌老师亲自领衔,杨大民律师、刘洋律师、高琨律师共同组成京都律师团队代理的李巍、普陀山佛教造像研究院名誉侵权案终获终审胜诉判决。

  引言

  《为了收藏为了佛》

  为佛像收藏家李巍胜诉而作

  作者:代理人杨大民

  一场诉讼历时两年

  为了名誉为了佛

  收藏四十载捐赠500尊

  为了普陀为了佛

  从西北大漠到舟山之滨

  穿山越岭 跃海行舟

  一生只做一件事

  收藏佛像这一生

  为了收藏为了佛

  你不要被苍蝇的噪音骚扰

  峰会的大展已经证明

  你不要因闲人碎语而心烦

  胜诉的判决已经明证

  你不要再为蚂蚱哀嚎动心

  普陀山的晨曦映你心欢喜

  几场诉讼 几纸判决

  已成为昨天的收藏往事

  你收藏保护的几千尊佛像

  从历史的深处

  从普陀山的寺院

  从汉藏文化的发源地

  发来同一声祝福

  阿弥陀佛 阿弥陀佛

  一、涉案展览背景回顾

  2015年,李巍先生向普陀山佛教协会捐赠515尊元、明、清时期珍贵金铜佛像及佛教法器,并向舟山市博物馆捐赠精美的金铜佛像和法器各1件。普陀山佛协破例授予李巍先生特邀理事一职,并在普陀山成立了中国第一家佛教造像研究院。

  2016年,国际社会瞩目的G20峰会在杭州举行。峰会期间,为了向世界各国来宾展现中华文化的魅力,传达友好和平的时代使命,2016年5月,时任浙江省省长李强同志通过道慈会长介绍,属意在浙江举办李巍先生收藏的佛像展览。

  经过一个多月的精心准备和布展,2016年8月18日上午,由中国文化管理协会、浙江省文化厅、普陀山佛教协会联合主办,浙江美术馆和普陀山佛教造像研究院共同承办的“汉风藏韵——中国古代金铜佛像艺术特展”这一宗教、艺术盛事最终于杭州G20峰会前期在浙江美术馆隆重拉开帷幕。展览共展出118件佛教造像及法器,无论从文物价值、等级规格、工艺水平、艺术价值等方面都堪称这一领域中的较高水准,同时大量的历史实物也证明了自古以来西藏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日,在美术馆召开了《汉风藏韵——汉藏佛教艺术与国家文化认同》学术论坛。

  本次展览自2016年8月18日开展至9月25日结束。展览期间,浙江省七位常委及十四位副省级领导先后参观了佛像展,并给予了高度评价。由中华书局出版的大型图集《汉风藏韵——中国古代金铜佛像艺术》随展同时发行。

  二、基本案情

  2016年8月19日,展览开幕仅一天之后,一篇题为《浙江美术馆展出的雷人佛造像》(原题为:是真到了西天,还是唐僧误入小雷音寺)的文章在新浪网上刊载,作者署名陈建明。文中部分内容捏造事实,对李巍先生收藏多年的展品恶意贬损,误导社会公众。该文章一经刊载后,在相关领域引起轩然大波,一时间该文被纷纷转载引用。李巍先生在收藏界声誉受到严重影响,“汉风藏韵——中国古代金铜佛像艺术特展”盛事也被蒙上阴影。

  三、《从一起侵权之诉透视中国文物界乱象研讨会》

  为纠正文物界乱象,重塑民间收藏秩序,传播法治声音,2017年3月31日下午,“从一起侵权之诉透视中国文物界乱象研讨会”在京都律师事务所召开,会议由京都高级合伙人杨大民律师主持。

京都律所“从一起侵权之诉透视中国文物界乱象”研讨会京都律所“从一起侵权之诉透视中国文物界乱象”研讨会

  研讨会上,法学专家、文物收藏专家及相关人士70余人,一起围绕本案及本案及相关法律问题、文物收藏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民商法学博士生导师江平表示:“这个案子很核心的一个问题是李巍先生以自己个人的收藏无偿捐献给社会,而不是商业行为……李巍先生的捐献是很值得嘉奖的,不是一般的举动,这是很震撼的一个举动。支持这个诉讼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要把文物界的乱象纠正过来,打赢了这个官司对侵权行为予以在法律上的谴责就是对这种乱象的一种有力纠正。从这一点来说,我是完全支持的。”

  与会专家认为文物界乱象释放的负能量、负效应,不仅是对为中华文明做出宝贵贡献的民间收藏家的伤害,更是对中华文明的自戕。嘉宾们共同呼唤,希望案件得到公正对待,以个案为契机纠正文物界乱象,还民间收藏界一个合理、合法的新秩序。

  四、诉讼情况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正视听,2017年1月6日,李巍先生和普陀山佛教造像研究院正式向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陈建明提起名誉侵权之诉。2017年8月22日,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本案。2017年11月2日,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陈建明删除涉案文章中的不实诋毁文字内容及配图,并赔偿原告普陀山佛像造像研究院和原告李巍诉讼合理支出3000元。一审判决后陈建明对上述判决内容不服提出上诉。

  五、终获胜诉判决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27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8年3月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京都律师事务所田文昌律师和刘洋律师作为李巍先生的代理人、杨大民律师和高琨律师代理普陀山佛教造像研究院的代理人出席了庭审。

  二审法院最终认定:陈建明的涉案文章采用图片将展出佛造像与古玩城佛造像进行对比,在缺乏充分认定条件和确实根据的情况下,利用图片和实物的差异,得出对普陀山佛教造像研究院、李巍的名誉产生负面影响的不严谨结论,误导公众观点,具有主观上的恶意,超过了言论自由和舆论监督的合理边界,构成侵权。通观案涉文章上下文,陈建明在缺乏充分认定条件和确实根据的情况下,采用缺乏严谨的修辞和言论,恶意误导公众传播负面的言论,其行为已超出言论自由的合理界限,主观上具有过错。文章在社会上造成一定影响,客观上已对普陀山佛教造像硏究院、李巍产生了社会评价降低的损害事实。陈建明的侵杈行为与普陀山佛教造像研究院、李巍社会信誉降低的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构成对普陀山佛教造像研究院、李巍的名誉权的侵害,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据此判令:维持一审原判,陈建明需删除涉案文章中侵权的内容。

  海伦·凯勒曾经说过:“乌云遮不住太阳,邪恶终将被打倒,真正的胜利永远属于正义。”天理昭彰,书载言传,走正义之路,从来风雨兼程。李巍在打这场官司之初就已经声明:我不要钱,我要的是9000万民间收藏家的话语权,是个人的名誉。”以法律为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之正气,是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权利,更是每一位民间收藏家应有的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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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京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