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被盗文物数据库 首批涵盖伊拉克等6国被盗文物
【中华收藏网讯】中国国家文物局于20日晚间正式发布外国被盗文物数据库。
据国家文物局官方网站显示,2008年以来,国家文物局共公布了伊拉克、秘鲁等国向我国通报的38批次6900余件被盗文物信息。而此次发布的外国被盗文物数据库包含了此前分批通报的外国被盗文物信息,国家文物局表示,接下来将根据他国通报情况进行实时更新。
记者从国家文物局官方网站查找发现,目前数据库首批公布的6900余件被盗文物信息,包括来自厄瓜多尔、伊拉克、秘鲁、日本、玻利维亚和阿根廷6国。
据国家文物局介绍,过去30年间,日益活跃的国际文化文物交流活动推动了世界文明的多元化、多样性发展,但与此同时,文化遗产的破坏现象也逐渐成为国际社会共同面临的严峻考验。文物的盗窃盗掘与非法贩运是许多国家文化遗产资源枯竭、历史记忆与文化基因遭到破坏的重要原因。
“特别是近年来,在阿富汗、伊拉克、叙利亚等国发生的大规模破坏文化遗产的行径,对这些国家的文明传承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国家文物局相关负责人谈到。
2017年,公安部、国家文物局共同公布“中国被盗(丢失)文物数据发布平台”,向世界各国和国际刑警组织等国际机构发布中国被盗文物信息,为合作打击文物盗窃盗掘提供信息支持。
在国际公约框架下,我国也已经与秘鲁、意大利、美国等20个国家签署了防止盗窃、盗掘和非法贩运文化遗产的双边协定或谅解备忘录。此外,近年来,国家文物局还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成功促成多批非法流失海外中国文物回归祖国。例如,通过执法合作,分别促成美国、瑞士、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政府向我国返还26件非法流失文物;通过谈判协商,促成法国国立博物馆与收藏者向我返还甘肃大堡子山被盗金饰片,促成法国友好人士向我捐赠圆明园鼠首兔首,等等。
建设外国被盗文物数据库,是为了发动全社会抵制买卖他国被盗文物的行为。国家文物局表示,下一步,将通知要求各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处和各省级文物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疑似外国被盗文物在文物进出境和流通环节的监管,也呼吁社会公众、从事文物保护、收藏与经营的专业机构和人士在参与或开展文物流通活动中,及时比照参考外国被盗文物数据库,遵循相关法律要求与道德准则,自觉抵制买卖他国被盗文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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