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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画造假榜单 谁能实现“反伪”?

发布日期:2018-03-16    来源:雅昌艺术网    责任编辑:钿钿    阅读:1484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中华收藏网讯】“其实,这么多年的打假过来,我们没有一场算是真正意义上的赢。”

  在艺术家史国良看来,从90年代艺术品市场的兴起后,带来不仅是艺术品的价值高点,也催生出这些巨大利益背后的造假热潮。

  雅昌艺术网本年度的“艺术315”将聚焦在水墨市场的造假热潮,通过雅昌鉴证备案以及艺术家拍卖作品认证(CARS)的大数据,发布了合作水墨艺术家的造假榜单,通过假作占比以及造假数量进行数据的统计并梳理,分析其背后的原因。另外,通过史国良《金秋》造假案的宣判来探讨鉴定“话语权”问题,同时让这条造假售假的产业链,引起大众的深刻认知。如何借助法律和鉴定机构,联合艺术家以及市场参与者共同打造一条“反伪”战线。

  水墨市场的造假热

当代水墨艺术家(在世)假作占比数据图(数据来源:雅昌艺术网)当代水墨艺术家(在世)假作占比数据图(数据来源:雅昌艺术网)

  通过雅昌鉴证备案以及艺术家拍卖作品认证(CARS)结合的数据显示,在鉴证备案专场认证以及线上鉴证中,总结出此份当下在世当代水墨艺术家的市场“造假率”TOP10。在榜单中,任重、冯远、王镛、何家英、崔如琢、袁武、方楚雄、唐勇力、王明明、史国良,十位艺术家的作品成为造假“重灾区”。其中,半数艺术家的假作占比达到了50%以上,任重作品的造假率更是达到了66.31%。

  从市场内流转的作品看,唐勇力、何家英、任重三位主要为工笔画创作,王镛作品还是以书法为主,有少部分水墨山水。冯远、崔如琢、袁武、方楚雄、王明明、史国良则相对侧重用写意创作,冯远、史国良、袁武主要为人物画,崔如琢、方楚雄、王明明为山水、花鸟类作品。

  从当下水墨市场看,主要的推手还是在于崔如琢、何家英、袁武等这些40后和50后艺术家,来带动市场的整体价值走向。市场占有率也与作品在市场的投放量成正比,相对应的,也会有更多的假作混入市场。原因在于,他们的作品在市场中已经被经营多年,王明明、史国良、冯远、王镛也都是拍场常客,在一二级市场都有较为广泛的藏家基础,在价值上的波动相比年轻一代更有“保值性”。此外,60后和70后艺术家作为第二梯队也正在培育和扩大自己的市场基础。随着藏家对于年轻艺术家作品的了解和认可,也带动市场的提升。

当代水墨艺术家(在世)假作数量统计(数据来源:雅昌艺术网)当代水墨艺术家(在世)假作数量统计(数据来源:雅昌艺术网)

  从当前雅昌鉴证备案以及艺术家拍卖作品认证(CARS)进行的假作数量统计看,史国良、何家英两位艺术家的假作已经超过千件,超过五百件的共有6位。就这份数字统计看,如果结合史国良、何家英他们作品目前平均的市场价格,那么这千件的假作制造出的“伪收益”已经达到几千万,甚至上亿元。

  在这样的情况下,造假分子一边继续加大对这些40、50后艺术家的高估值的作品进行仿造,谋求高额利益,另一面对新兴的年轻艺术家提起注意,抓住市场热点投放假作。虽然当下的作品价格还有差距,但是不妨制作一批留作备用。而对于鉴证来说,打假主要聚焦的还是这些老艺术家,造假者对技术、风格、手法研究的更为透彻,藏家了解程度深。相比来说,年轻艺术家的作品还没有完全成熟,造假更容易蒙混过关。

史国良鉴证备案作品史国良鉴证备案作品

  在2017年中国嘉德香港秋拍中,王明明2016年创作的《兰亭修禊图卷》以1090.25万港币成交,是其个人拍卖记录的第二高价。冯远2001年作《金陵红楼十二钗》在2017年北京保利春拍中以552万元成交,超最低估价2倍多,创其拍卖记录的最高价。任重是榜单中唯一的70后艺术家,从近年的市场看,随着个人展览类活动的宣传推广,作品在市场流通量也有所增加。2017年北京翰海秋拍中,任重2017年作《秋林敲句》以322万元成交,超最低估价近三倍。

何家英鉴证备案作品何家英鉴证备案作品

  如此,对应这些热点艺术家的市场占有率,其中的利益空间可想而知,这也是造假者极力要分一杯羹的力量源泉。随着制假售假的泛滥,成为多少艺术家共同的“心头刺”,多少买家曾掉入的“深坑”,而对于那些造假者来说,一次成功就可以换来成本的数倍、数十倍的金钱,这样的诱惑不妨一试,为了降低风险度,他们也因此不断拓展着这条造假、售假、拍假产业链,愈战愈勇。

  谁有鉴定话语权?

  2014年7月,藏家李先生与张先生协商购买一幅署名为史国良《金秋》的画,买画当时,他就这幅画的来源情况详细询问了张先生。张先生说画来源于史国良本人,不是市场上的画,绝对保真。两人商定的价格为72万元,双方到银行办理转账手续,李先生支付70万元,并写下欠条。欠下的2万,稍后结算。在交接画时,李先生再次重申画要绝对保真,如果有问题会回来找他,张先生也答应了,在画的背面签了名以示负责。

  买完画的当天晚上,李先生将画的照片发给一位朋友。朋友说认识史国良,让画家本人看看对不对,而史国良看了图片认为是假画。第二天,李先生立即赶到张先生家要求原额退款。此时,张先生继续认定画作为真,不同意退款,形成两人的纠纷。

伪作《金秋》在庭审现场展示伪作《金秋》在庭审现场展示

  2015年6月,李先生报了警,他与张先生去到双榆树派出所参与调解,但依旧没有结果。等到2017年2月,李先生找到史国良,亲自让他对这幅画进行鉴定。史国良在认真察看了原画之后,写下了“此幅署名金秋的作品是仿制本人同名作品之伪作”的鉴定意见。

  在各方调解失败后,2017年7月,李先生正式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张先生返还购画款70万元并承担相应利息。

  庭审中,被告张先生的委托代理人否认了被告在买画当时所说的“保真”一事。他提出:“李先生作为字画展商,对字画及古玩有一定的鉴赏能力和专业水平。而被告也只是普通书画爱好者,没有任何专业水平和能力向原告保证和承诺字画的真实性,因此原告应当预见有可能购买到假货或赝品的风险。”

史国良出席庭审并出具真迹图片史国良出席庭审并出具真迹图片

史国良鉴定作品史国良鉴定作品

  作为原告证人,史国良本人也出席庭审,他在现场直接出示了真迹图片,并指出假画种种弊病。“这张画整体比例就不对,人物的头和手都太小,小孩子的头是个片儿,里面没有结构。这个狗没有脖子,问题比比皆是。这样子的假画,在潘家园就卖三百到五百块钱,仿画的人画的非常拙劣。”史国良还提到,《金秋》是自己在90年代末到20世纪初创作的,只画过一次,原作在山东藏家手中。现在以《金秋》为母本的假画制作非常多,成了造假重点。

  通过原告提交的国画《金秋》、银行凭证、《双榆树派出所报警调解约定》、史国良证人证言、被告提交的欠条以及开庭笔录等证据材料。法院认为,原告向被告支付价款,被告将国画《金秋》出售给原告,双方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

  法院以被告当时在作品背后的签名,驳回其“不保真”陈述。因实际《金秋》并非史国良所作,故“双方买卖合同的货物质量存在重大误解。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合同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法院依照《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判决原告胜诉。原告需将画作退还给被告,被告则要退还70万元,同时要赔偿期间的利益损失。

  这份判决更是经艺术家本人鉴定取得的首次胜诉。

史国良鉴证备案作品 史国良鉴证备案作品 

  “在艺术品等较为特殊的商品买卖过程中,是否应当‘保真’的问题,由于上述行业在长期的交易中形成了一定的‘行规’或者交易惯例,往往使得设计此类问题的交易存在一定的争议。”对于《金秋》造假事件,TA知产娱乐法团队李景健律师做出回应。

  “但是在法律上来看,我们认为,如果在艺术品交易过程中,如果卖家进行相对明确的保真承诺,那么如果交易的艺术品被认定为赝品,那么买受人可以通过欺诈等合同法上的理由要求撤销合同。但是如果出卖人并没有做出保真或者类似的承诺,那么司法审理中,将会有可能更多地考量艺术品交易中的交易惯例、行规,而维护市场交易的相对稳定性。”李景健律师进一步谈到。

  遗憾的是,这场官司并没有终止。

  被告张先生没有认可此次的判定,提出继续上诉。以“任何未经一定司法程序认定的个人与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均不具备法律依据”为由,认为史国良的身份未经过司法认定,所以鉴定结果不具法律效力。

  史国良在朋友圈点名的“假画”

  “他们对我的画有多少了解呢?书画真伪是不是真的懂?根本无法鉴定。”对于这样的“反告”,史国良有些气愤。

  他曾提议以中央美术学院(微博)、中国画研究院、北京画院作为鉴定机构进行作品确认,但法院还是予以拒绝。所谓“具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指的是公安部有关笔迹鉴定部门。

  “真心喜欢你画的或者当成投资行为也好,当发现挂着我名字的画去欺骗别人的时候,我觉得我有一种责任感,我开始拿起武器打官司。当时很艰难,受到很多的非议,甚至一度要封杀我。他们说史国良随便的打假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影响了大家的利益,所以要封杀他。”

  “真假画加在一起可能都会说是我在这一年的成交额,有多么的高,其实完全到不了那种程度,因为很多假画在里面。更多的伤害在哪儿呢?人们会算一个市场平均值,如果把所有拍卖行的作品的成交额、成交数来平均的话,我的画就很便宜了,不能真实的反映我在市场上的价格行情。但基于法律没有限制拍卖行拍假画的问题,成为当下监管的缺口。”何家英谈到。

  在监管不到位,艺术品市场伪作泛滥的当下,当造假、卖假、假拍、拍假环环相扣,形成一条产业链时,危害的影响力更会加倍。

  当造假成为一条产业链

  去年在公安部门的合力侦办下,破获了一起制贩假冒名家书画作品的案件。通过央视新闻的报道,将一条艺术品造假的利益产业链向社会公众曝光,让整个艺术圈为之震动,对造假的手法以及市场买卖运作有了更加明晰和深刻的了解。

  案件首先梳理出造假者与买假者人之间的脉络关联,造假者凭借自身对名家书画特点和技巧的深度掌握,同时辅助印章的仿造以及宣纸、笔墨的匹配,完成作品仿造,随后向买假者出售,流入一二级市场。在仿造过程中,造假者之间也进行相互的“书与画”合作,并联合鉴定人进行辅助指导,使得作品的仿真程度大大更加。

史国良 饮马图  2003年史国良 饮马图  2003年

  在利益分配上,造假者会根据合伙人的人脉、能力的大小约定不同的分成比例。对于能将作品卖出高价的中间人,通常会分给他们成交款的40%—50%作为酬劳,其他合伙的造假者再进行分配。此外,在卖假者的不断转手之下,假画的利益也层层上升。

  那拍卖行又为什么会参与到买卖假画的链条中来呢?据调查,有些是因为仿制的字画水平非常高,拍行的工作人员甚至鉴定人员都难以辨识,还有的则是一些不正规的小拍行因为征集不到真迹,但为了维持运转,而知假卖假。

北京琉璃厂北京琉璃厂

北京潘家园里各种古玩地摊北京潘家园里各种古玩地摊

  由于造假技术的更新换代,许多鉴定方法刚刚被研究出来,就被升级后的造假手段迅速反超。走在北京的琉璃厂、潘家园,还不时会有人在街边询问“进来看画吗?要不要买画?想要啥样的,我这里都有。”相对于以往低级的造假手段,现在的造假学问做的要深多了。

  这次的案件中也揭露出当下造假贩假主要的包装手段。

  第一,真款假画。即把著名画家的不值钱的书法或者画作的题款裁下来,然后重新补上一幅值钱的或者好卖题材的仿作,再由裱画师傅把两者拼接装裱在一起,鉴定人员如果不通过特殊手段,很难发现这是拼接的假画。

  第二,骗取、购买鉴定证书。造假者把价值比较高的仿作,拿到拍卖公司,编造作品流传故事,骗取家属的认证,甚至请一些名家在仿作上题跋,以增加作品的“真实性”和“含金量”。

  此外还有PS与艺术家的合影照片、制造假的出版画册等造假手段来迷惑买家。

史国良点名指出的“假画册”史国良点名指出的“假画册”

史国良真迹(左)与伪作(假)对比史国良真迹(左)与伪作(假)对比

  “要不要史国良的画,你要买什么时期的,是出家时期、军艺时期,还是北京画院时期?前面加白粉还是后面加白粉的。造假的人研究你比想象的还要细致。”史国良说。而这些假画贩子根据不同的题材和等级层次给出报价。再者,利用人们“贪便宜”“捡漏”的心理,蒙骗买家用低价买到所谓的“真迹”。

何家英 百合依依 2015年作 纸本水墨何家英 百合依依 2015年作 纸本水墨

  对此,何家英也谈到自己有关作品鉴定的经历:“复制品在当下依旧很多,但找我鉴定的复制品并不多,因为可以通过科技手段验证。但光看图片在给别人鉴定的时候,我往往都要坠上一句就是要谨防复制品,图像是我的,但是不是原作就不能保证。”

  而对于其他人工性质的仿品,如何鉴别?何家英说:“我的画主要还是一个神韵的问题,更多的是从自己画本身的特点去鉴别,因为我的画控制力很强,如果不以一种很富有灵性的心情只是单纯的模仿技术的话往往就掉入陷阱,画出来比较死板,笔墨也不自然。有一些作品你让我重新再画一件我都不一定比原来的好,所以让别人来复制的话恐怕就更达不到要求。”

何家英鉴证备案现场 艺术家本人鉴定何家英鉴证备案现场 艺术家本人鉴定

艺术家对作品真伪签字认定艺术家对作品真伪签字认定

  “因此造假者的突破口往往是在仿早期的一些不成熟的作品。看到那些东西的时候先不要排除是真的可能性,是不是我早期画的不太好的东西,然后再慢慢甄别,特别是要找到有致命伤来确定不是真的。所以在手机上看图像的时候容易被蒙蔽,我一般都是要看原作,因为之前是出现过差错的,在手机上大概一看觉得有过这张画就简单判断是真的,后来人家从拍卖会买来之后,一看原作是假的,这样对藏家的伤害比较大,就遇到这种时候,我可能会给人家重补一张然后把这张假作毁掉。”

  法律·鉴定机构·艺术家 如何打造“反伪”战线

  “从长远的角度看,我们活着的时候,藏家还能够不断地找到我们鉴定真假,我们也会不厌其烦地做好这方面的服务,直言不讳地来判断真假。于我而言尽量在鉴定方面尽自己的能力去完成,一个电话、一条彩信、一封邮件,我都会回复。但是将来一旦我们这些艺术家作古的时候,拿什么东西来判断真假?当然画的真假主要还是要从画的水平上来区分,但是有多少人能够有这种鉴别力?懂得什么叫好什么叫坏呢?所以这还是一个大问题。”对于以后长久的鉴定问题,何家英表示了担心。

  史国良呼吁:“把鉴定权还给艺术家,在世艺术家有鉴定自己作品的权力。如果作品有纠纷,艺术家撒谎,这个责任要让艺术家本人承担。”

  如此,在造假泛滥的当下,艺术家能做什么来保护自己?

  其实在造假忧患发生之前,艺术家并不是束手无策,也可以做出规避性的措施。

  中国版权协会艺术品版权工作委员会秘书长秦博表示:“建议艺术家将自己的作品申请著作权登记,虽然我国不要求强制登记,著作权是从作品创作完成以后就产生的,这是权利人行使权利和明确权利方便的地方。但是,因为没有第三方提供的证明性文件,在权利发生质疑的或者权利被侵害的时候,就会出现自己证明自己的尴尬情形,往往还是需要有公信力的第三方提供的证明文件。”

  版权登记可以作为在诉讼中的一个初步的证据,法律可以凭借登记的证明认定权利人享有的著作权,具有较强的证据力。

  此外,艺术家也可以用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鉴定机构来维护个人权益。早在2013年,文化部网站发出《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艺术品鉴定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将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湖南、陕西等六个省(市)开展艺术品鉴定管理试点工作。

史国良山东鉴证备案专场·诚信与传承论坛史国良山东鉴证备案专场·诚信与传承论坛

对艺术品进行“显微级光学数据采集”对艺术品进行“显微级光学数据采集”

建立作品档案及后续的“身份证”制作建立作品档案及后续的“身份证”制作

作品信息录入鉴定备案中心数据库作品信息录入鉴定备案中心数据库

  北京雅昌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成为北京市文化局的批准的首批鉴定试点单位,推出雅昌鉴证备案项目,以“真伪鉴定+信息备案” 的综合服务为主导模式。通过艺术家本人鉴定、数据采集及市场流转中有对唯一、权威的“身份证”信息数据对比查询,为艺术品后续真伪验证、估值、市场监测提供全方位艺术品管理服务,从而有效保护艺术家权益,并为后人留下一份真实可信的艺术资料。

  面对鱼龙混杂的艺术品市场,权威的第三方鉴证备案服务一直是这个新兴行业具有稀缺性的资源。艺术品的诚信系统,有赖于一个完善的体系保障,这个保障体系既能应用科技手段,又能建立诚信规则。

  中国艺术品市场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在经济利益助推之下,卷入一场与造假份子的持久战,造假也成了一个至今找不到根治办法的“毒瘤”产业。在一定程度上艺术家、买家、卖家以及造假者成为一组相互博弈的“利益体”。作为整治造假的根本手段,还是要依靠国家法律制度的建立和不断完善,而艺术品市场的参与者则要对艺术市场上的造假卖假现象“绷紧弦”,提高认识。艺术家愿意与具有公信力第三方机构携手推进反伪工作,维护自身权益,买家与卖家则需以诚信为本,杜绝不良利益的影响。在这一场持久战中,大家共同建立起一条“反伪”战线,为艺术品市场的健康发展起到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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